徵才機關: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運輸安全組副研究員)
官職等:聘用
職系:無
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0/12/06~110/12/15
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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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以下專門知能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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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因工程、生還因素或運具消防搶救相關領域調查或研究之專業能力與工作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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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人因工程、生還因素或運具消防搶救相關期刊論文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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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以下學經歷之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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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博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研究工作經驗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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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研究工作3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6年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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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研究或工作經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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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優良之英語溝通能力、電腦操作及中、英文寫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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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抗壓性得以面對有罹難者之事故現場、與處理相關影音或照片資料。
主要工作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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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事故人為因素、生還因素相關之調查與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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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事故統計與趨勢分析。
工作地址: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11樓
聯絡E-Mail:sulan@ttsb.gov.tw
聯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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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附貼最近照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經歷及語文證明等資料影本,於本(110)年12月15日前寄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11樓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人事室收,聯絡電話(02)77276211或(02)77276212,另信封請註明「應徵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運輸安全組副研究員」字樣(以郵戳及郵件日期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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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審合格者,必要時,得擇優通知面試及測驗。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不退件,檢送之應徵資料僅做本次使用,並將於甄選結束後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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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職缺備取人員將視本會後續用人需求,於3個月內遞補遴用。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附件:
下載-附件2_運安組外補遴補表_副研究員12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