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航空醫學專科醫師甄審」公告

發佈日期:2024/11/06

中華民國航空醫學會辦理
113年度「航空醫學專科醫師甄審」公告

 

二、甄審申請資格
符合中華民國航空醫學會「航空醫學專科醫師甄審辦法」之規定,並繳清常年會費者。

(一)繳交證件
1.甄審(試)申請書。
2.現職之服務證明正本。
3.甄審辦法第二條所列之資格證明文件(航空醫學醫師訓練證明影本;或

4.醫學院校醫學系(科)畢業證書影本。
5.醫師證書影本。
6.最近1年內2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2張。
7.已書明收件人地址(半年內不會更改)及姓名之掛號回郵信封2個。申

2年備查。

四、凡曾參加「航空醫學專科醫師甄審」考試,筆試缺考或不及格者,當再次參加專科醫師甄審考試時,可依准考證或筆試通知單提出專科醫師考試申請,且免資格審查,但仍需繳交下列表件:

(二)最近1年內2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2張。

五、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113年12月27日止,以郵戳為憑。

七、報名地點
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161號-航太及海底醫學研究所8351室─中華民國航空醫學會。

(一)筆試:114年01月05日(星期日),「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以60分(含)以上為及格」。

(三)符合中華民國航空醫學會航空醫學專科醫師甄審辦法附則第一條者筆試及口試。

                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161號-航太及海底醫學研究所會議室

之權利。

 

中華民國113年「航空醫學專科醫師甄審」時間配當表

項次

時間

內容

備考

1

0900-0930

報到

 

2

0930-0940

考試規則說明

 

3

0940-1030

筆試

 

4

1030-1040

休息

 

5

1040-1130

口試

 

6

1130

甄審結束

 

 相關附件:

附件1_113年專科醫師報名表.doc

附件2_113年甄審者繳交表件檢核表.doc